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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耿马县公安消防中队副中队长田正军,男,汉族,陕西汉中人,1990年1月15日出生,2008年12月入伍,2012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武警中尉警衔(副连职)。2017年10月31日,田正军同志在营救被湍急河水围困的3名群众时英勇牺牲,用实际行动诠释了“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铮铮誓言,用年轻的生命践行了“人民消防为人民”的庄严承诺。为表彰田正军同志的英雄事迹,引导和激励广大团员青年学习田正军同志的崇高品格和先进事迹,共青团云南省委决定,追授田正军同志“云南青年五四奖章”。
田正军同志短暂的一生,是胸怀远大理想、勤奋学习、无私奉献、奋发进取的一生。入伍9年来,他扎根边疆、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他牢记使命,用忠诚守护神圣使命,2014年“8·03”鲁甸地震,冒着余震频发、山石滚落的危险,每天徒步30余公里运送物资和搭建帐篷、疏散被困群众;2015年“2·09”边境维稳和2017年“3·06”边境维稳,每天行车180公里运输日常用水。他扎根边疆,用奉献唱响佤山新歌,在临沧4年期间,参与处置警情239起,参与扑救火灾55起,营救被困人员18人。田正军同志身上集中体现了当代青年勤于学习、奋发进取、无私奉献的时代风貌,是优秀青年的杰出代表,是全省广大团员青年学习的榜样。
共青团云南省委号召全省广大团员青年向田正军同志学习,学习他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坚持祖国和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的高尚情操;学习他立足岗位刻苦学习,苦练本领,奋发进取的拼搏精神;学习他乐于助人,自觉奉献的崇高品格;学习他舍己救人,不畏牺牲的英雄气概。各级共青团组织要广泛组织开展向田正军同志学习活动,引导广大团员青年勤于学习,善于创造,甘于奉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积极投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为云南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实现跨越发展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