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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迫切需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不久前闭幕的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为首次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为主题的历史性会议载入史册,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作为新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关于法治建设的决定、作为指导新形势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纲领性文件、作为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定的姊妹篇,必将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思想自觉是行动自觉的先导。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前提,是认真学习、全面领会全会文件。我们要把它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最重要的政治任务,扎实抓紧抓好。
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必须充分认识党和国家事业特别是法治建设取得的新进展新成效,坚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信心。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创新宏观调控思路和方式,积极破解经济社会发展难题,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基本完成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定不移反对腐败,有效应对各种风险挑战,各方面工作取得新成效,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打开新局面,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创造了有利条件。
我们党高度重视法治建设。长期以来,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深刻总结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成功经验和深刻教训,提出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法治,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把依法治国确定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把依法执政确定为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积极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取得历史性成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我们国家和社会生活各方面总体上实现了有法可依,法治政府建设稳步推进,司法体制不断完善,全社会法治观念明显增强。这是我们取得的重大成就,也是我们继续前进的新起点。
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必须深刻领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更好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当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定性阶段,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国际形势复杂多变,我们党面对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前所未有,矛盾风险挑战之多前所未有,人民群众对法治的要求越来越高,党和国家的各级组织和领导干部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需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解决问题,依法治国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的地位更加突出、作用更加重大。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党要更好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更好维护和运用我国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更好统筹社会力量、平衡社会利益、调节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使我国社会在深刻变革中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实现经济发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会公正、生态良好,实现我国和平发展的战略目标,必须更好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